茂名市林业局关于启用“网络版全国林业植物检疫管理信息系统”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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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市林业局关于启用“网络版全国林业植物检疫管理信息系统”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7-08-02 17:04:10   文章来源:本站

 

国家林业局决定于2017年8月1日在全国正式启用网络版全国林业植物检疫管理信息系统。为确保新系统在我市顺利运行,根据国家林业局和广东省林业厅的工作部署,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新系统自2017年8月1日起正式启用,届时旧系统将自动停用。

二、我省于7月17日开通并试运行新系统,在7月17日至31日期间,新旧系统可同时使用。

三、新系统要求备案涉检单位基础信息。请涉苗涉木单位(个人)及时到本辖区行政服务中心林业窗口或办证点提交“林业植物检疫管理信息系统企业资料备案表”,进行企业基础信息备案,以方便后续检疫单证的办理。(备案表可在办证窗口领取)

四、新系统自动与产地检疫合格证绑定,产地检疫合格证有效期为6个月以内(具体有效期以实际审批时限为准)。森林植物及其产品办理调运检疫时按照产地检疫合格证登记的种类、数量进行总量核扣,超过有效期或总量核扣完,必须重新进行产地检疫。请需要办理产地检疫合格证或增加产地检疫合格证面积的单位(个人)及时到行政服务中心林业窗口或办证点按规定申请办理。

五、不符合当场签发《植物检疫证书》条件的调运检疫,须提前15天到本辖区行政服务中心林业窗口办证点申请办理检疫手续,经现场检疫合格后方可办理调运检疫证。

六、新系统全国联网,大部分出省检疫要求书可由系统自动回签,无需到调入地申请签发检疫要求书;少部分要求书被系统设置为人工回签,如调入地未及时回签,将无法进入签证环节。请办理出省调运检疫证的单位(个人),提前5天提出申请。

六、由于新系统首次运行,在办理检疫单证过程中可能出现办理时间延长或不能及时办理等情况,给广大涉苗涉木单位(个人)的报检工作造成不便,敬请谅解。


茂名市林业局      

2017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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