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林业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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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市林业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7 16:47:06   文章来源:本网

  (2023年1月16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及省、市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现公布茂名市林业局(以下简称市林业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内容涵盖茂名市林业局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茂名市林业局门户网站(网址:http://lyj.maoming.gov.cn/)查看下载。对本报告如有疑问,请与市林业局办公室联系。(地址:茂名市光华南路122号,邮编:525000,电话:0668-2987258)

  一、总体情况

  2022年,茂名市林业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茂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茂名市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茂府办函〔2022〕100号)文件要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做细做实做深,推动政府信息和管理服务更加透明规范,积极打造“阳光服务型”政府。

  (一)积极落实主动公开。我局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及时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本年度通过茂名市人民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系统和市林业局网站公开林业政务信息信息发布共499条。2022年我局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数量分别为524宗、4宗,不定期开展行政检查并及时公示检查结果;解读信息发布共11条,通过图文、专家、媒体和部门等多样化形式对《茂名市森林防火规划(2021-2025年)》、《茂名市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五年攻坚行动方案(2021-2025年)》以及《茂名市林业发展“十四五”规划》进行多角度、全方位解读,便于群众理解;回应公众关注热点2次,平台收到留言9条,均按时办结答复公开;开展在线访谈3期,通过上线直播与群众进行交流,及时回应林业服务对象急、愁、难、盼的问题,讲解《林长制》相关专业知识,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咨询、投诉和建议。

  (二)依法依规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我局严格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的通知》(粤办函〔2020〕42号),执行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程序和工作流程,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效率和答复质量。2022年,我局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2件,均按时办理完成,其中1件申请人在申请期间自行撤回,不存在被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市林业局切实履行好政务信息发布主体责任,持续强化保密意识,网站及新媒体严格执行日常发布内容“三审三校”“先审后发”机制,严把政治关、内容关和文字关,建立政务公开工作台账,坚决杜绝因信息内容不当引发负面舆情。

  (四)持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网站设专栏展示政策解读、工作报告、林业快讯等热点信息,重新梳理政务服务事项清单,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方便群众及时了解政府信息,共享工作成效。充分利用政务新媒体“茂名林业”微信公众号,全年推送林业相关信息共186条。

  (五)强化监督保障。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监督制度,依托局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平台,主动听取企业和群众对林业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了解回应12345热线和政务服务“好差评”平台反馈信息,不断提高咨询投诉处理效率和服务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2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合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机“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半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一定实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体现为: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不够丰富;二是政务公开和新媒体平台运维能力有待提升;三是政策解读方式较传统,缺乏创新性。接下来,市林业局将认真贯彻落实政务公开有关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工作机制,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长期的动态工作落到实处,不断规范和丰富公开内容。完善信息公开目录、内容、流程、时限等,确保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 

  (二)丰富信息公开的内容。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不断深化、公开形式不断丰富等特点,紧紧围绕群众切身利益和关注的热点,不断充实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通过新媒体和政府网站等渠道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提高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

  (三)释放政策解读创新潜力。积极探索政策解读多样化形式,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新媒体优势,切实增强解读的新颖性和创新性,提高公众知晓度和理解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本年度无发出收费通知,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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