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茂名市古荔枝树保护条例(草案)》听证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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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茂名市古荔枝树保护条例(草案)》听证会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3-17 16:53:57   文章来源:本网

  为了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切实加强古荔枝树及其生存的自然环境保护,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传承岭南历史文化,促进古荔枝树保护法治化建设,结合我市实际,按照《立法法》《广东省地方立法条例》《茂名市人民政府拟定地方性法规草案和制定政府规章程序规定》等有关规定,我局拟于2023年4月召开《茂名市古荔枝树保护条例(草案)》听证会。为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特向社会公开征集听证会听证代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一)条例第二十条、二十一条以及二十二条拟规定古荔枝树的日常养护实行责任制,听证日常养护实行责任制是否合理。

  (二)条例第三十七条、三十八条拟规定对古荔枝树的开发利用及限制,听证开发利用方式及限制是否合理。

  (三)听证《条例》第四十四至四十九条中拟设定罚则是否合理。

  二、听证会人员构成及产生方式

  (一)听证会参加人。

  本次听证会公开征集15名听证会参加人,包括古荔枝树权属者代表,经营管理者代表,机关、企事业单位代表,个体工商户代表,行业协会代表。

  (二)听证会参加人产生方式。

  古荔枝树权属者代表,经营管理者代表,机关、企事业单位代表,个体工商户代表,行业协会代表,采取自愿报名、随机选取的方式产生。

  (三)听证会旁听人员、新闻媒体采访代表及其产生方式。

  本次听证会设旁听席3位,自愿报名,按报名顺序产生;设新闻媒体采访代表2名,由新闻媒体从业人员自愿报名,按报名顺序产生。

  三、征集的听证会参加人报名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茂名市常住人口,身体健康,本人能出席听证会;

  (二)有一定的文化素质、政策水平及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

  (三)愿意披露按规定需要公开的个人信息;

  (四)热心公益,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愿意遵守听证会纪律。

  四、报名方式和报名时间

  (一)报名方式。

  1.邮寄报名。凡自愿报名参加听证会的,可填好《茂名市古荔枝树保护条例(草案)》听证会参加人报名表后,连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邮寄至本局(办公室)。 

  2.现场报名。凭本人身份证可直接到茂名市林业局(办公室)领取报名表并填表报名。 

  (二)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4月16日止,其中现场报名时间:工作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5:30。 

  五、其他事项

  (一)召开听证会的具体时间、地点、听证会参加人、旁听人员、新闻媒体采访代表的具体名单确定后,将在茂名市林业局网站公布。 

  (二)联系电话:0668-2987629。地址:茂名市光华南路122号大院。 

  附件:1 《茂名市古荔枝树保护条例(草案)》听证会参加人报名表.wps

                  2 授权委托书.wps



  茂名市林业局        

  2023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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